2014年3月19日下午3:30至5:00分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著名的中国蒙台梭利协会高级认证讲师、中国蒙台梭利
协会副理事长、中国蒙台梭利协会师资培训基地总监、早教专家、嘉瑞蒙台梭利幼儿园教学总监“郭秀丽女士”!
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原则
蒙台梭利认为: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“内在生命力”或“内在潜能”,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、活动的、发展着的存在,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,它按照遗传确定的生物学规律发展。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“内在潜能”的发现,并使之循者自己的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。儿童是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,能动的积极同外界环境相互作用,从而不断发展着的活生生的人。教育者不应把他们看作可以任意填充的容器,而应该热爱儿童,积极观察和研究儿童,发现儿童的内心的秘密,尊重儿童的个性,在儿童自由和自发的活动中,帮助儿童的智力、身体、个性的自然发展。
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:
1、尊重儿童,以儿童为中心。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,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。
2、不教的教育。反对填鸭教学,主张从日常生活训练着手,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、丰富的教具,让儿童自发性地主动学习,自己构建完善的人格。
3、把握儿童的敏感期。顺着敏感期学习特征,得到最大的学习效果。
4、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。教师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,对孩子发展的状况了如指掌,才能提供对孩子适性、适时的协助与指导。
5、完成人格的培养。幼教的最大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。
6、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。没有课程表和下课时间,使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的需要。
7、混龄教学。不同年龄孩子会互相模仿、学习,养成儿童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行为。
8、丰富教材与教具。教具是孩子工作的材料,孩子通过“工作”,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,建构完善的人格。
9、排除奖惩制度。采取尊重孩子方式,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。
10、爆发性的教学效果。采取尊重孩子内在需求的方式,让孩子适时、适性地成长,短期内不容易察觉成果,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力量彰显出孩子内在心智的成长。